一号通
“具有本地固定电话业务经营许可的电信运营企业,均可以开展一号通类业务,结算方法按照呼叫转移方式执行。”本月初,信产部正式向各大运营商下发通知,为“一号通”这一业务正名。在信产部发文后,除了铁通宣布在北京正式开通“一号通”外,网通、电信在各地开展的却是“一号通”的变种业务,但这些被冠以“灵通地带”、“灵通秘书”和“灵通伴侣”等五花八门名字的变种,由于涉嫌不正当竞争,扰乱市场秩序,被信产部在全国范围内叫停。 引发广泛争议 所谓“一号通”,其实就是“一号多机”。它可将一个用户的多个电话号码捆绑在一个新的多位号码上,并且按照用户需求,事先对这些电话进行排序,以优先选择资费低廉的终端接听来话。举例如下:如一个用户开通一号通后,将自己的小灵通、固定电话、手机号码捆绑进去,并设定接听顺序为小灵通、固话、手机。在此条件下,如果有人呼叫一号通号码,小灵通首先振铃,如无人接听则固话振铃,同样无人接听,最后振铃的才是手机,由于小灵通和固话均为单向收费,因此一号通可以帮助用户省下手机的接听费用,对固网运营商来说,这也可以分流本来属于移动和联通的话务量和话费收入。 与“一号通”经历了长达近2年的秘密试用不同,“灵通秘书”和“灵通伴侣”等业务最早始于去年下半年,但从其诞生开始,它就受到了当地移动运营商的全力抵抗。 2003年9月,四川电信率先宣布在全省开通“灵通伴侣”业务。由于小灵通和固定电话接听免费,肯定将成为用户接听时的首要选择,原本属于移动和联通的话务量和话费收入,自然而然地全部被电信截杀了。 四川电信此举迅速被电信其他分公司移植,包括陕西、重庆等地的电信纷纷上马“灵通伴侣”。虽然这几家分公司当时并没有对这几项业务的推出进行大规模宣传,但广西电信“灵通秘书”业务的推出,却直接把这项业务推到了监管部门的面前。 2003年年底开始,广西手机用户可以到广西电信办理“灵通秘书”业务,相比“灵通伴侣”,这项业务对移动和联通话务量的拼抢,甚至从以前的被叫领域扩大到了主叫领域。 记者了解到,广西电信的“灵通秘书”业务开通后,当地手机用户只需在电信进行注册,在使用手机拨打固定电话时,电信会先向该用户手机发送挂机的提示音,在用户挂机后,电信会自动回拨该用户和被叫用户,双方都作为被叫方接听电话以节省话费,原来应该由移动或联通收取的主叫通话费,也变成了由电信收取。 遭遇政策封杀 由于结算方法的改变,电信部门的“灵通伴侣”、“灵通秘书”触犯到了联通、移动的利益,当地固网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升级。 有专家认为,“灵通秘书”、“灵通伴侣”是降低移动电话资费的绝妙办法,但监管部门势必面临移动和联通最强烈的抗议,因为其一旦扩散到全国,极有可能对移动运营商的话务量和收入带来灾难性的影响。 不久之后,信息产业部一纸批文为此事做出了一个暂时的了断。 消息人士透露,几乎在为“一号通”正名前几个星期,信产部正式电函各地移动、联通、电信、网通、铁通和卫通6大运营商,在这则编号为[2004]23号的文件中,信产部明确表示,“灵通伴侣”目前并未违反相关规定,但先期只允许在部分地区小规模开展试验。 而对于引起更大争议的广西电信“灵通秘书”业务,信产部则直接叫停。 信产部对此的解释是,由于广西电信在向手机用户发送挂机提示时,没有向移动运营商发送计费信号,违反了信产部《关于规范公用电信网间计费问题的通知》中的网间结算规定。与此同时,信产部责令电信、网通、铁通在内的各运营商总公司,对开展“灵通秘书”类业务的下属分支机构,要求其立即停办该类业务或进行整改。 专家意见不一 信产部前后对“灵通秘书”及“一号通”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,也引起了专家的异议。目前,业界出现了两种提法,双方争执不下。一方认为,这一模式实际上与“一号通”相同,可以引入竞争,降低用户话费;而另一种观点是,固网运营商的做法等于把所有的话务量都纳入自己的网内,实际上进一步加强了固网的垄断,而且涉嫌不正当竞争,扰乱了市场秩序。 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杨培芳认为,广西和四川电信推出的这种“灵通”类业务,在表面上看来是为用户在短时期内带来了一定实惠,但实际上浪费了移动网络资源,不利于我国电信业的正当竞争。 而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则直接炮轰信产部的“封杀”决定。阚凯力称,“灵通伴侣”与前不久才被信产部正名的“一号通”业务如出一辙,既然“一号通”业务已经被信产部认可,“灵通伴侣”自然也应该被监管机构赋予合法身份,而不是现在的“允许部分地区小规模开展试验”。 “无论是灵通秘书还是灵通伴侣的业务,都是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,是合法的,没有理由进行封杀”。阚凯力表示,移动用户在电信注册此类业务,本身是出于自愿,相当于用户将自己的被叫委托给了电信。这与用户为了节省话费而自行挂断性质相同,根本不存在通信资源的浪费。 “在为一号通正名后,信产部应该尽早为‘灵通秘书’和‘灵通伴侣’等‘灵通’类业务还一个清白”,阚凯力认为,对于监管部门来说,把“灵通”类业务合并到“一号通”中,才是信产部推广“一号通”真正积极的做法。 “一号通是信产部批准经营的,但我们不想推,而且也推不动。我们想推的业务,监管部门又不让我们推”,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信内部人士如此抱怨信产部在对待一号通和“灵通”类业务上采取的双重标准。 无独有偶,监管部门对待类似业务甚至相同业务的“双重标准”、“多重标准”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此前,信产部在对待小灵通的态度上就经历了多次的改变,从全国叫停到二级城市可以经营,然后是京沪穗不得经营,但在去年北京通信小灵通放号后,信产部实际上已经默许了这项当初的“违规业务”。 对此有专家认为,尽管我国电信业仍属于高度管制行业,但对于同时担任主管和监管职能的信产部来说,要做的不仅仅是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。更重要的是,信产部要保护运营商的创新精神,同时妥善处理新业务引发的行业问题和矛盾,还要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。 |